根據《轉發環境保護部等四部委關於印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粵環函﹝2014﹞48號)要求,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對納入2021年省級環境信用評價範圍的 1162 家企業及 5 家自願參評企業2021年環境行為進行了評價,並進行了結果通報,其中我市17家企業中獲評藍牌企業10個、綠牌企業6個、不參評企業1個。現將我市17家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予以公示。
附件1:關於通報廣東省2021年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函.pdf
附件2:2021 年廣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梅州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