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測情況
全市共有1個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6個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均為地表水水源。市級飲用水水源為清涼山水庫,縣級飲用水源包括大埔縣梅潭河(三黎)、豐順縣虎局水庫、五華縣桂田水庫、平遠縣黃田水庫、蕉嶺縣黃竹坪水庫和興寧市合水水庫。本季度共監測了7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
(一)監測點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廠取水口上遊100米附近處布設監測斷麵,水廠在同一河流有多個取水口,在最上遊100米處設置監測斷麵;湖庫型水源按照常規監測點位采樣,在每個水源取水口周邊100米處設置1個監測點位進行采樣。河流及湖庫采樣深度為水麵下0.5米處。
(二)監測項目
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1基本項目(24項)、表2補充項目(5項)和表3優選特定項目(33項),共62項。湖庫型水源加測透明度、葉綠素a和藻密度。
二、評價標準及方法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基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試行)》(環辦[2011]22號)進行評價,補充項目、特定項目采用單因子評價法進行評價。
三、評價結果
第一季度開展監測的7個地表水水源均達標(達到或優於Ⅲ類標準)。其中達到Ⅰ類標準的1個,占14.3%;達到Ⅱ類標準的5個,占71.4%;達到Ⅲ類標準的1個,占14.3%。
附表1 2019年3月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
附表2 2020年第一季度縣級行政單位所在城鎮水源水質狀況
備注: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和飲用水的區別:飲用水水源為原水,居民飲用水為末梢水,水源水經自來水廠淨化處理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進入居民供水係統作為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