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各投標人:
根據需要,現對《梅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範文本》(SGZB—202305)進行第三次調整,有關情況如下:
一、第五章的第5.2.1款中,在“□其他”前增加:□第6.4否決投標條件中資格評審環節(10)所要求的各類證書、證件、證明。
二、將第6.2.3.1資格評審環節的第(8)款修改為:(8)擬派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的條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項目管理機構組成人員的各類證書是否有效(項目負責人提供注冊建造師證書,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書和企業聘書;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崗位證書)需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9〕9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全麵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粵建人函〔2021〕450號)的規定)。
三、第6.4的否決投標條件中,將資格評審環節的第(6)款修改為:(6)未提供項目負責人最近連續三個月( 月~ 月)在本單位的社會保險憑證(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
四、第6.4的否決投標條件中,將資格評審環節的第(10)款修改為:(10)一級建造師的注冊證書不是住建部頒發的;二級建造師的注冊證書不符合廣東省住建廳《關於明確二級建造師注冊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23〕469號)文要求的;建造師的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不一致的;項目管理班子組成人員的各類證書、證件、證明無效的(以上證書、證件、證明包括: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合格證書和企業聘書;項目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施工員和質量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安全管理人員C證;項目管理班子人員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退休人員除外);項目管理班子人員最近連續3個月在本單位的社會保險憑證(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並加蓋投標人公章)。
注1: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崗位證書)的培訓機構、個人證書信息、證書名稱、證書格式、繼續教育等違反第6.2.3.1資格評審環節第(8)款約定的,作否決投標處理;
注2:投標人已經工商變更,但其員工執業資格注冊證書的注冊單位名稱未完成變更的,不得否決其投標。
五、第6.4的否決投標條件中,將形式評審環節的第(21)款修改為:(21)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簽字、蓋章的。
六、附件3《投標承諾書(二)》中,將“並提供該人員的合法人事或勞動關係、近三個月內( 月~ 月)的社會保險憑證(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加蓋投標人公章)附後”修改為“並提供該人員的合法人事或勞動關係(退休人員除外)、最近連續三個月( 月~ 月)在本單位的社會保險憑證(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加蓋投標人公章)附後”,附件3的其它內容不變。
七、附件9《投標人信譽承諾書》中,將第1條修改為“1、至開標時間止,我單位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未擔任在建(包括已中標未開工、已開工未竣工)建設工程的管理工作,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均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材料真實有效”。
本通知自即日起實施。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