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維護競爭有序、公平公正的建築市場秩序,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製度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幹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以下簡稱《意見》)、《關於加快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通知》(粵發改法規函〔2022〕1484號)(以下簡稱《通知1》)和《關於印發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交易規則的通知》(粵發改規〔2023〕1號)(以下簡稱《通知2》)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標領域選擇交易平台的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夯實招標人自主選擇交易平台的權利。按照《意見》關於在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係內選擇電子交易係統和交易場所是招標人依法享有的自主權的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享有在全省任一交易平台進行交易的自主權,並對交易的過程和結果負責。
二、壓實招標人落實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的責任。按照《意見》和《通知2》關於推進“‘互聯網+監管’,充分依托行政監督平台在線獲取交易信息”及有關電子化交易規則的具體要求,實行電子招標投標的,該交易係統應當具備在線完成電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招投標全部交易過程的功能;應當支持在線提出異議和接收異議答複;應當給行政監督部門提供依法實施監督和受理投訴所需的監督通道等。據此,招標人必須在本省地區內選擇具備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條件的平台開展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當前,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已具備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功能,招標人可自主選擇該平台進行交易。
對於選擇異地平台進行交易的,若該係統對於異地交易無法實施全流程電子化(包括未給行政監督部門開通監督通道的、或評標係統不支持“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綜合評估法”的、或需線下人工輔助進行評標的、或不能在線實施異議及投訴事項的受理和回複的、或不能在線訂立合同及進行合同變更的、或不具備電子歸檔功能的等等),則不能進行異地交易。
三、強化屬地管理原則、加強異地交易監管。為實現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等七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通知》(粵發改法規函〔2022〕1484號)關於“2022年底全省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的目標,落實“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是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關鍵主體”的要求,招標人選擇異地平台進行交易的,須向屬地監管部門進行登記(見附件)。對於所選交易平台進行異地交易不滿足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條件而仍然選擇異地交易的,視為規避全省全流程電子化目標的實現、視為規避市人民政府作為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關鍵主體責任的落實。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項目名稱)選擇XX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異地交易登記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31日